对于一个国家来讲,选对官员,推行各类政策、完成各项目标便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魏象枢深谙其道,因此他提出“国家第一大政,莫大于用人”的观点,他希望皇帝能够重用有真才实学、能兴利除害、察吏安民的官吏。
魏象枢在奏疏中尖锐指出:“今查各直省册开卓异(注释①)官员事实有据者固多,平常无奇者不少,虽赫赫之名,见于久去,而泛泛之誉,岂是定评,卓异之选,诚未可以滥邀世。”因此,他疏请皇上敕下部院,将举到卓异官员所开事迹逐字推敲,落实考察任期内的实绩,去掉纸上虚文,分出功绩超众、治政平常诸等次,将真正有卓异功绩的官员区分出来。
对于选用人才,魏象枢有三个精辟论断:“卓求真卓,必有贤声;异求真异,必有实政。举一真才,而天下之才皆劝;擢(注释②)一廉吏,而天下之吏皆服。不悬(注释③)天下非常之格,不能取天下非常之士。”这三条中,第一二条阐明了用人的标准。魏象枢赞扬《周官》“六计弊吏”(注释④)都冠以廉的做法,肯定“四柱”(注释⑤)以守为先、“八法”(注释⑥)以贪为首的议定。他的这些评价看法也突出了他对廉吏的看重,以及对贪污腐败之风的厌恶。而第三条则论证的是选人的方法。他所说的“非常之格”,即不论次第,破格选用人才。时至今日,魏象枢这三个论断,对选用人才都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对于举贤,魏象枢效法卞和。郝浴曾任四川巡按御史,被吴三桂诬陷流放盛京。魏象枢为郝浴申诉道:“浴孤忠耿耿,论才守学识,臣皆愧不及。臣即让职亦所心愿。”疏陈未被采纳,他却不肯放弃,如卞和献玉一举再举。更有抚按弹劾当时贤名远扬的嘉定知县陆陇其,吏部决议降调,魏象枢却有胆反复疏奏,向康熙帝说明陆陇其离职之日实情。康熙读后,以“这本内事情,该部严察议奏”予以支持。魏象枢在《为再保要地堪用之人》满怀激情陈述说,如果能够力荐一个有益于百姓的人才,绝不会顾及我个人的利益。于成龙、毕振姬、张沐等一代名臣都在魏象枢的举荐下得到重用。
选拔任用人才,自古以来都讲究德才兼备。首先德行要好,要有良好的作风,廉洁自律、守规矩,其次必须有真才实学,有能力、本领强,德才兼备方能成事。魏象枢提出的三个论断从选人、用人这两方面制定了标准,但无论是选还是用,都离不开德、才二字。魏象枢一生坚持选用廉吏,推举清官,对形成康熙年间吏治清明、廉吏踵起的局面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文章部分内容由蔚县纪委监委摘自《魏象枢研究》《寒松堂全集》等相关文献)
注释:
①卓异:清制,吏部定期考核官吏,文官三年,武官五年,政绩突出,才能优异者称为卓异。
②擢:选拔;提升。
③悬:公布。
④六计弊吏:用评判官府的六计来判断群吏的政绩,六计指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
⑤四柱:清代对官员从守、才、政、年四个方面考察,守指操守、品德;才指知识、才干;政指政绩、治行;年指年龄、资历。
⑥八法:清朝处分制度中,考察官吏的八种标准,分别为:贪、酷、年老、有疾、才力不及、疲软、浮躁、不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