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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访谈——沽源县委书记郭有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08 16:30:53  点击数:

  

  郭有和书记认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对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党委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领导核心。这种领导地位决定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郭有和认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应当重点认识和把握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党委责任由统一领导向落实主体转变。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大部分的工作由纪委在做。现在明确了党委负主体责任,促使了党委的职责从“统一领导”转变为“全面主抓”,有利于自上而下传导压力,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达到“千钧之力系一发”的效果。二是推进方式从双轨并行转为统筹协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调度,更利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紧密结合,真正实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对于沽源来讲,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具有特殊意义。郭有和书记表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创优政治生态的根本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近几年,沽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对照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要想在今后的发展中跨越赶超、后来居上,核心在人、关键靠干。必须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担当实干的干部队伍,不断创造和珍视良好的政治生态。去年,市委邢国辉书记到沽源调研,明确要求我们打好生态、扶贫和作风建设“三张牌”。从沽源的发展实际来看,生态环境是绿色崛起的生命线,扶贫攻坚是最紧迫的民生任务,而作风建设是成就一切事业最坚强的政治保障。目前,沽源正处于加速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申奥两大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下,能否实现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县的奋斗目标,关键要看我们能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访谈中郭有和书记详细介绍了沽源县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的举措和成效。下一步沽源县还将从抓好巩固拓展、强化教育管理、突出检查问责、健全完善制度四个方面,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了手上、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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