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逐级如实反映问题
根据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原则,反映人对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引导群众依规依法、理性有序逐级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电话等内容),并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
四、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市府大楼张家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75000
来访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市府大楼北楼西侧张家口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313-12388
举报网址:
http//hebei.12388.gov.cn/zhangjiakoushi/,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廉政博报”点击进入“微举报”点选“张家口市”,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