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张家口市财政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9年度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⑴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⑵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及各部门任命的其它人员和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⑶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⑷负责调查和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作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⑸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党员遵守纪律的工作。
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⑺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贯彻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意见。
⑻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区及其以下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⑼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审核市直单位、企业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加强派驻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察局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工作;加强和指导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⑽按照国务院纠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部署,对全市各部门行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使各部门、行业严格以法办事,搞好服务,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
⑾承办市委、省纪委监察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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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 纪律检查委员会 |
行政机关 |
副厅级 |
财政拨款 |
纳入2019年预算编报的单位2个,分别是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张家口市廉政教育基地。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预算为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收入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660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06.02万元,其他收入0元。比2018年增加预算2582.16万元。
2、支出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6606.02万元,基本支出3198.0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679.78万元、正常公用经费518.24万元,专项经费3408万元。比2018年增加预算支出2582.16万元。
3、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6606.02万元,比2018年增加预算2582.1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6606.02万元,比2018年增加预算支出258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建廉政教育基地(留置场所),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当年收入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8.24万元,主要为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费补贴、差旅费、取暖补贴、工会经费等日常运行支出。比2018年增加176.44万元,主要原因是纪委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54万元,公务接待费4.05万元。
2018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83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
本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增加2.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维护费增加0.7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7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车辆增加导致相应费用增加。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纪检监察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巡察机构的处级干部提名、考察,报市委任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委巡察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市属院校和市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中共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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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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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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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问责 |
1300 |
受理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组织协调案件查办,调查、审查违纪违法案件,对案件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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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 |
1300 |
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承担市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 |
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
案件查办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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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政教育 |
100 |
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课题研究、法规起草修订等工作;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 |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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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廉政培训教育 |
30 |
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等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起草、修订有关法规,提出计划和立法建议等。履行监察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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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对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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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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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及巡视督查 |
450 |
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做好对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视组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市委巡察组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
加大问责力度,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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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450 |
贯彻落实市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有关工作;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任务,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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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巡视工作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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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工作覆盖率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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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满意度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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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派驻机构管理 |
30 |
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派驻机构及其干部进行管理。派驻机构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 |
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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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30 |
负责有关机构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设区市、市直管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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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任务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组织建设任务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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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收集数量 |
≥90% |
≥80%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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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事务管理 |
1100 |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会、常委会议等综合性会议。负责委局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廉政教育基地日常管理。 |
为案件查办、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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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管理 |
268 |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运行保障,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信息化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等。委局机关财务、后勤管理。负责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日常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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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事务保障率 |
≥90% |
≥80% |
≥70% |
<70% |
综合事务保障率 |
100% |
≥95%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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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基地安全稳定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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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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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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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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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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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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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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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9 |
72.99 |
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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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公用经费 |
72.99 |
办公设备 |
72.99 |
72.99 |
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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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情况
我部门2018年底国有资产结余1319.58万元,其中车辆640.86万元,其他资产678.72万元。2019年拟购置固定资产72.99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张家口市纪委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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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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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资产总额 |
—— |
1319.58 |
1、房屋(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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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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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台、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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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86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
—— |
4、其他固定资产 |
—— |
678.72 |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①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⑤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中共张家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