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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尚义县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6 09:57:47  点击数:


共青团尚义县委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部署,2023720日至920,县委第巡察组对团县委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1027,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10月2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明确指出了团县委党支部存在的3类5个方面18个问题。我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了《中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尚义县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8个问题根据各科室职能分工的不同逐一明确整改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团县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团县委党支部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每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统筹安排巡察整改任务,并对每周整改工作进度进行通报,确保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不拖延,不推诿,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团县委工作更进一步的有力手段。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5个方面18个整改问题,共青团尚义县委党支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积极整改,坚决贯彻县委要求,18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流于形式。制定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计划,但没有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进行学习,无学习笔记,只有3名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学习浅表化。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党建专题会议,会上宣读《共青团尚义县委机关支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日程安排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文件,加深对重要思想和观点的理解,团委党员按照计划表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学习做好笔记。二是按照学习计划要求党员干部重新写心得体会。三是加强督促力度,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学习心得体会,督促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走深走实。

2)学习意识不强,理论学习不深入。一是团县委未及时传达学习、专题研讨“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2022年5月10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根据《团市委对各县(区)团委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细则》,要求每周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团县委未按要求开展,没有学习和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坚持党对共青团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前进方向,已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重新学“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2022年5月10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按照《团市委对各县(区)团委日常工作量化考评细则》要求,每周四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把理论学习进一步融入到团县委日常工作中,让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紧跟上级步伐,认真领会学习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年初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与实际情况不符,2022年10月份才召开的党的二十大,要点中超前提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内容。并安排“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查看会议记录本均无进行专题研究。2023年5月至8月的“学习强国”APP使用率、参与率共有17次为“零”状态,活跃率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严抓落实,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依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团委工作实际情况针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行修改完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支部书记针对意识形态资料定期检查。三是加强督导“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管理员定时查看学习后台督促党员及时学习。

4)保密工作不到位。2020、2021、2022、2023下发的保密文件无登记,无未放到保密专柜。如:中共尚义县委尚发【2022】1号机密☆3年文件与一般文件存放,文件有泄密风险。

整改成效:一是已建立保密制度,加强涉密文件管理,设立保密专柜,明确责任人台账,确保涉密载体安全。二是已建立完善涉密文件台账,确保保密工作全面覆盖。三是加强保密教育,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

(5)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一是培训工作有差距。2007年5月15日团中央启动实施“青马工程”,每一期集中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根据《张家口共青团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个专项行动》以及2022、2023年张家口市共青团日常工作量化考评指标要求,推进“青马工程”工作,每个县区全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人。如:团县委仅在2023年组织开展2次活动达66人次,2020年-2022年均没有组织过相关培训;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2022年10月,团市委向尚义县等12个县(区 )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恳请支持团(区)委配齐配强挂、兼职副书记的函》,截止2023年8月底仍未配齐挂职、兼职副书记。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认识到青马培训的重要性,已制定培训计划表,定期安排青马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严格把控培训内容质量,针对不同青年群体选择恰当培训内容,注重思想教育培训,扎实做好青年思想引领工作。三是针对挂、兼职副书记没有配齐的问题,团县委积极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对接,2023年11月6日经过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已配齐挂兼职副书记。

6)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根据共青团尚义县委下发的《基层团组织书记评议考核办法》(尚团字【2023】14号)文件精神,团县委采用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团组织进行考核。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未发现2020-2022年考核相关资料,2023年仅有《基层团组织书记评议考核办法》《关于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通报》两个文件以及大苏计、大青沟团委书记的述职报告,未发现其他相关考核资料,存在管团治团职能责任落实不到位、年底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考核相关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并且认真组织年终考核和满意度测评。二是严格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评议考核办法》认真组织每年评议考核,支部书记针对述职报告内容亲自把关,抓好考核制度落实。

7)对上级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到位。根据2022年团市委要求每个县区每月成立15个非公企业团支部、每年成立5个街道团支部的要求。经查团县委下级团组织“喆旭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团支部”等31个非公企业团支部和南壕堑镇团委下级团组织“平安南社区团支部”等5个街道团支部,仅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这些团支部信息,并在系统内转入一些流动团员,但没有成立相关团支部资料,新成立团支部程序不规范。如:没有成立团支部的请示、团县委关于成立新的团支部批复等相关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23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团中央的有关成立团支部程序的文件进行再学习,向下级团组织明确团支部成立程序,出台《共青团尚义县委关于新建立基层团支部流程的说明》,31个非公团支部和5个街道团支部全部完善团支部资料。二是已规范团支部成立手续,未来若有新团支部成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成立。

8)对青年发展规划谋划不足、统筹不够。一是推进工作力度不够、行动迟缓。团县委推动落实中央有关群团改革要求和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冀发【2018】23号),2023年2月团市委牵头印发《张家口市青年发展规划》,团县委直到2023年9月初没有印发;二是推动出台青年相关政策或实事项目工作不力。2020-2023年没有把青年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并未发挥人大、政协两会建议提案等政策倡导途径,联系出台项目政策,在围绕青年发展十大领域、凝聚各成员单位合力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以团县委名义印发《尚义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二是加强与其他各单位的沟通联络,发挥人大、政协两会建议提案等政策倡导途径,出台惠青项目政策;三是针对2020-2023年没有把青年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清单的问题做出情况说明,未来积极谋划并提交青年实事项目。

9)“智慧团建”系统管理、服务工作有差距。系统录入342名团员个人信息不完整;有13个团支部性质为农村领域,系统中错误录入为机关事业单位,支部性质界定不清;有20个团支部团员超标,为超大团支部。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团员个人信息不全的问题,以乡镇为单位对个人信息不完整的团员进行核查,目前已将信息补充完整;二是针对团支部性质错误的问题,性质录入错误的单位已向上级报告申请修改;三是针对存在超大团支部的问题,已对超大团支部先进行团员的科学合理分配整理,通过智慧团建进行团支部的拆分和建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0年、2021年团县委没有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020年、2021年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没有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整改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3年1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党风廉政意识不够强。团县委制定的《共青团尚义县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共青团尚义县委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青团尚义县委责任制度》《共青团尚义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均没有具体的落款时间,制度制定不严肃、没有实效性;党支部会议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廉政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4项制度,明确落款时间,增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和推动力。二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将党风廉政学习纳入日常理论学习中;邀请派驻纪检组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12)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对团县委党支部资金使用管理、资源分配处置、资产管理等日常监督不够。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基本内容都不知悉,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没有开过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

整改成效:一是定期对团县委党支部资金使用管理、资源分配处置、资产管理等进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好纪检组监督作用;二是开展专题会议,组织团县委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基本内容进行学习;三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会,对团县委党支部进行警示教育。

4、执行财务管理和制度不严

1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适用会计科目不合理。2020年4月011号凭证支付办公费598元,以差旅费、租赁费入账。2020年5月016号、2021年6月022号等三张凭证支付车辆租赁费、会议费和维护费共计17890元,均以办公费入账;二是会计账簿装订不规范。2020年1月015号、017号、018号凭证,原始凭证顺序混乱、上下不分、粘贴不牢;三是固定资产未入账。2021年6月020号、021号凭证,购置单人床、碎纸机共计1649元,未入固定资产账;四是原始凭证及附件不完整。2021年10月028号凭证相关合同无印章、无领导签字,2020年11月08号凭证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2020年4月012号、2021年2月017号等四张凭证共支付办公费9269元,无销售方资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记账凭证不完整;2020年12月014号、2021年9月016号等三张凭证支付差旅费、住宿费、购置碎纸机共计3334元,无差旅费报销单,相关会议、审批文件,备案手续;2021年9月017号、2022年1月012号凭证支付收派服务费共809.92元,无快递明细表;五是审批手续不完善。2020年12月022号凭证差旅费报销单无领导批示,2021年10月026号凭证无相关公函、文件支付三次公务接待费4920元,超出公务接待标准540元。

整改成效:一是已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流程、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完善监督审批机制,规范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报销情况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5、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14)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20、2021年团县委、团县委党支部均无任何档案资料;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2020、2021年均无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无开展党课学习,2021年党课第一季度开展2次后,没有再次组织学习,2020年第三季度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021年全年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四是党员底数不清。团县委党支部党员名单与《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名单人数不符,提供的2020年党员共6人,《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3人。

整改成效:2023年11月7日支部书记针对反馈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内政治整活不严不实等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2023年11月28日邀请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相关领导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支部手册填写等内容对党务工作人员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等工作,并且按照县级每年下发的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安排专人负责“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相关党建资料整理工作,支部书记于2024年1月22日对党建工作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1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完善,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2020年5月012号凭证支付工程款20053.12元,2022年9月013号凭证支付办公费29821.5元,2022年11月010号凭证支付印刷费29650元,2022年6月07号凭证资助资金22.5万元实施“希望工程1+1幻方助学计划”,均未召开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讨论,并组织实施

整改成效:已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必须通过领导班子开会表决决定,规范民主决策流程。

16)党费交纳不规范。一是党费交纳人员名单与党员名单不符。二是交纳党费不及时。2021年第四季度党费于2023年8月23日交纳至机关工委。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7日由支部书记针对反馈的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二是2024年11月28日邀请机关工委相关领导针对党费收缴问题作专题培训。并安排专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三是支部书记于2024年1月22日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17)《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是不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无需召开党支部委员会。2020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一栏记录了1月-10月内容,2021年记录了1月-9月内容;2020年“支部党员大会”共召开5次会议,“应到会人数3人”,“实到会3人”,会议记录与“党员大会记录填写要求”不符合。第三季度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登记表”未粘贴照片,“党员名册”填写不规范,未填写“党课教育活动记录”,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记录;2021年《党支部工作手册》只写了“工作要点”,其余均无记录,与《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说明要求不符。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7日由支部书记针对反馈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二是2024年11月28日邀请机关工委相关领导对团县委党员就《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安排专人填写手册,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于2024年1月22日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8)对基层团组织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基层团组织弱化,干部配备率低。根据共青团河北省委2021年10月28日下发冀团组字〔2021〕10号文件,《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要完善乡镇(街道)团组织班子配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乡镇(街道)团组织成员一般由9至21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3名,委员若干名。目前我县乡镇团干部数量平均为2人;二是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督促指导不力。2022年,三工地镇、套里庄乡、南壕堑镇团组织换届缺少部分相关档案资料,其余10个乡镇(小蒜沟镇、大青沟镇、八道沟镇、红土梁镇、满井镇、石井乡、大营盘乡、大苏计乡、下马圈乡、七甲乡)无档案。

整改成效:一是已督促乡镇(街道)等基层团组织完善基层团组织建设,乡镇(街道)团组织班子配备已完善。二是加大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换届资料已收集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阶段团县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我县青年事业贡献青春力量

(一)完善长效机制。团县委将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注重构建预防机制,不断完善一批管的长远、能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为我县青年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推动工作实效。巡察整改不仅仅是监督检查,更是鞭策我们进步的难得机会,团县委将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强化督导检查。团县委将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巡察整改成效,特别是围绕巡察组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见成效、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4322237;电子邮箱:hbsytw237@163.com

 

共青团尚义县委党支部                       

2024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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