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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8 15:43:13  点击数: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1月17日至2024年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组织领导着力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各事业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4月12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专题会,强调全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聚焦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作为第一责任抓紧抓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雷厉风行抓整改,不折不扣促落实。5月30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整改见底到位,问题必须清零。

  (二)严格对标对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全局各级领导增强主业意识,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各个环节亲力亲为,做好示范引领,亲自研究反馈意见、亲自抓好方案制定、亲自进行动员部署、亲自主持整改会议、亲自调研指导,带头剖析自身问题、带头认领整改任务。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党组会进行了9次研究、3次专题调度。各科室、各事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组织本单位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和完善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市本级医保基金、医疗救助支付实施细则(试行)》《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等12项制度规定,规范约束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

  (三)注重成果运用。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坚决做到简单的问题马上改、复杂的问题限期改、共性的问题系统改、长远的问题根本改。紧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紧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有力有效履行“一岗双责”;紧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薄弱环节,强化机关内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梳理2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一是针对“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完善“第一议题”落实机制,机关党总支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党支部负责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不定期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针对“宣传不及时”的问题。完成对党员活动室宣传墙的更新,增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保证宣传内容时效性,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将医疗保障政策宣传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积极开展医保宣传活动,细致解读医保政策,将党建与医保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针对“落实市委‘三找’工作有欠缺”的问题。紧紧围绕市委“三找”工作要求,结合“争一流、当冠军”活动,进一步找准、找实、找细。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先进典型,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弥补工作漏洞,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我市基金监管工作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稳步提质增效。同时,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升稽核检查整体工作水平。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制定内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和运行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监控表。全面优化服务窗口设置,推行简易高效办理,拓宽线上办理渠道。

  四是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对照《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依据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口市意识形态分领域指导目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落实好对所属单位专项督查等各项重点任务。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管理监督。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加强对所属人员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工作。持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严格贯彻落实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守牢全局意识形态阵地。

  (二)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一是针对“未制定基金监管相关风险防控机制”的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市基金安全运行情况,成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费专班。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费的意见》。分别与市本级定点医院签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协议,向县区下达总额控制指标,定期分析研判基金收支情况,严格管理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防止过度医疗和欺诈骗保造成基金损失。

  二是针对“部分患者手工外报费用存折(存单)长期未发放”的问题。全局抽调人员专门负责发放工作,通过调取医保信息系统,翻阅原始《报销登记单》,协调市人社局调取社保卡信息,张家口银行调取存单存折信息,市民政局调取火化系统信息,以及通过参保人所在单位等多种方式查找报销人(代办人)联系电话,组织人员多次重复电话联系,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的方式进行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规避发放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在张家口日报刊登公告,仍未取得联系的全部归还医保基金账户。同时,制定《市本级医保基金、医疗救助支付实施细则(试行)》,理清相关职能,规定线上审核和线下审批流程,规范支付时限,确保账实相符,建立回访制度,抽查部分报销人资金到位情况,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

  (三)关于“宣传落实党的医保政策”方面

  一是针对“宣传不深入”的问题。继续配合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配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驻村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拍摄“政务服务零距离”“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一批医保政策宣传片,覆盖了参保登记、报销政策、异地就医流程等全部经办事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并在市民中心宣传屏、河山新闻、张家口广播电视专栏循环播放。在定点医药机构摆放门诊慢特病等宣传单、宣传册,线下线上相结合,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度,指导参保群众知晓医保、用好医保。

  二是针对“推动参保群众运用电子医保卡不够有力”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线上线下齐发力,给群众讲清楚、讲明白医保电子凭证的优势,切实解决群众不敢用、不会用、用不惯的问题,逐步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氛围。针对医院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低的问题,要求全市各定点医院要配齐扫码设备,同时打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全流程应用,安排专人协助、引导患者在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时优先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让患者切身感受到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的便捷高效,完成省医保局激活率的目标任务。

  三是针对“落实国家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的通知》,加强监测通报,完善机制。建立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测算工作机制,要求医疗机构重视网采率测算和提升工作,并将网采率测算结果定期作全市通报,采购重点监控高值耗材网采率。

  (四)关于“落实省市重点工作”方面

  一是针对“执行省医保局文件精神不严格”的问题。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我市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程(试行)》。结合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医疗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分别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防范工作风险的体制机制。

  二是针对“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化工作月度通报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改造完成情况纳入医保服务协议考核内容之中,兑现奖惩,以促进推广使用工作落地落实。召集定点医疗机构的HIS厂商,规范其接口改造的收费行为,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定期对各县区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改造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充分发挥各县区局属地管理的督导力度。截至目前,医保移动支付的完成率高于全省平均值。

  三是针对“医保结算数据上传工作滞后”的问题。将全市所有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支付管理。医保结算清单上传与定点医疗机构月度结算挂钩,上传率完成省医保局上传率的目标任务。

  (五)关于“稽核检查工作”方面

  一是针对“实地检查稽核工作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要求,制定了稽核检查工作计划,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对市本级定点医院开展现场检查,结合疑点数据核查、床位监管系统抽查,对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已完成全覆盖。

  二是针对“对违规问题处罚手段单一”的问题。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中,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对照《条例》中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三项重点内容,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加大行政处罚、约谈、曝光等处理力度。通过自查自纠、疑点数据核查、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市本级定点医院主管院长、医保办主任进行了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

  (六)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单笔或累计支出规定以上的必须经过局党组会研究,在承办科室报送支出原始凭证中必须附党组会会议纪要。修订完善《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我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决策行为。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现金保管的相关规定,机关食堂改变以往运行模式,将食堂运行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承包,个人负担的费用通过移动支付直接交给承包公司,不再由管理员进行收取。

  三是针对“原‘一把手’自身要求不严”的问题。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增强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

  四是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仍需提高”的问题。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策“一口清”、业务“问不倒”。在全市建立起医保业务咨询网络,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部专项咨询电话。健全完善“12345”转医保热线全天“不打烊”的人工服务,及时解答和回复来电咨询,并提供线上业务指导和办理,接听率和满意度均保持较高水平。

  (七)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针对“监督形式单一”的问题。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情况,会同局党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职责分明、流程规范、协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下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是针对“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督促局党组制定《全市医保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定期会商、研判,查找风险漏洞、深挖问题根源、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按照整改阶段和重点工作内容严密组织实施,从细从实逐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顺利完成全市医保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针对“存在混岗混编现象”的问题。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对混岗混编问题进行研究,调度整改进度。通过综合考量混岗人员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梳理混岗人员现从事岗位与拟调整岗位。同时,对干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将涉及混岗混编人员全部梳理整改,强力推进。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已实现人岗编相符。

  二是针对“执行廉政‘双签字’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共同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沟通。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双签字”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把“双签字”制度纳入到《干部考察工作方案》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落实的必要性。2024年干部晋升时严格执行“双签字”制度,廉洁自律意见由派驻纪检组组长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双签。

  三是针对“任职岗位与实际岗位不符”的问题。对任职岗位与实际岗位不符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已实现人岗相符。

  (九)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一是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按照支部各科室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医保制度改革要求,将理论学习、警示教育、传达医保政策、研究党支部重大工作等纳入议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大会质量。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所在社区宣传全民参保相关政策,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促进医疗保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第二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与市残联一支部进行支部共建;进驻单位党支部走进经开区春雷老年公寓讲解医保政策、医保帮办代办服务。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局党组组织医疗保障系统党员干部赴雄安新区参观廉洁文化作品展。

  二是针对“党纪党规教育未形成常态化”的问题。按照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三会一课”落实责任制(试行)》,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支部集体学习内容。及时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督促和加强支部全体党员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成效,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党课专题教育。

  三是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对发展党员档案全面自查并完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材料。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把制度建设贯穿全局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十)关于“巡察整改”方面

  一是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各事业中心意识形态日常教育监督。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其他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管理监督。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持续促巩固、补短板、上水平,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医疗保障队伍,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着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抓常抓长,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干部教育结合起来,把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狠刹违规吃喝歪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医保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3-2160829;邮政信箱:张家口市桥东区盛华西大街11号;电子邮箱:zjkybjd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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