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专项行动相关纪律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2-24 10:50:33  点击数:

  根据全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启动、扎实推进,通知如下:

  一、抓好专项行动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副职干部(非纪检组长或纪工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员要综合调配、确保履职到位。

  二、除监督执纪问责外,不得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推给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不得将纪检组(包括监察室)人员列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上报的《实施方案》中违规列入纪检干部的,安排纪检干部担任联络员的,将退回重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对在专项行动中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要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规避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张家口市“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版权所有: 中共张家口市纪委 张家口市监察委员会 E-mail: zjksjwxcb@163.com
冀ICP备13019057号-2 Tel: 0313-8081621 411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