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提出的“四讲一争”是对全市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都应按照要求,将压力转化为落实的动力和责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要唤醒党章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要求广大党员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章的执行者,更要成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将党章党规熟记于心,并转化为自觉遵守的内在动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切实维护党章的权威,维护党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要加大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的处理力度,及时通报曝光,并编印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形成震慑,强化警醒,让纪律和规矩成为“高压线”,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真正使党章成为广大的党员的行动指南。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团结是干事创业的基础,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对于每位纪检干部来说,都应珍惜集体,维护团体的利益,搞好团体的团结。搞好团结最根本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通过民主集中制来约束自己。在开会的时候,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解放思想,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形成最后的意见后,执行时要遵守集体决策,不搞特殊,不犯自由主义,要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聚,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工作上同干,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帮助,互相补位,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优势,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担当,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纠,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六项纪律”,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党内监督,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及一般性的问题,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推进监督执纪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警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知耻知止、收敛收手。
纪检监察干部要讲纪律,成为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的维护者,处于反腐斗争的最前沿,更要从思想上绷紧纪律这根弦,念牢组织纪律“紧箍咒”,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防止擅作主张、我行我素,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任何情况下执行纪律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真正做到“坚如铁”,不触道德红线、不越纪律底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当好廉洁自律排头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干部只要做到这“四讲”,牢记自己的政治使命、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其政治责任感,并把责任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和本领,成为工作的“多面手”,就能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