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播报 > 要闻要论
故意瞒报灾情要追责更要反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3-31 08:37:42  点击数:

     辽宁省岫岩县去年12月被曝瞒报2012年洪灾死亡人数。3月28日,媒体再次披露,同一场洪灾中相邻的辽阳县下辖乡镇也有至少7人死亡或失踪,而当地政府的统计却是“没有一人因灾伤亡”。

    天灾无情,人间有义。尽最大努力挽回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之所在,而政府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可以凝聚抗灾救援、灾后重建力量,有效推动赈灾。我们曾依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成功应对汶川地震、玉树地震、雅安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在救灾过程中,灾情的及时披露、信息的及时公开,不仅让救灾工作更顺利,更为党和政府形象加分不少。

    但是,面对灾情,总有些地方心存侥幸,试图通过瞒报灾情、粉饰数据,掩盖可能存在的责任,甚至以所谓的“无伤亡”来邀功。这样做的危害,不亚于一场“次生灾害”,不仅会让受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也让地方政府深陷公信力危机。一场洪灾竟然同时有两个县出现瞒报灾情数据的问题,无论党纪国法还是人心,都难以容忍。对此,必须一查到底,算清责任的“糊涂账”,让“缩水”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追查追责之外,我们也需要追问,为什么瞒报时隔四年多才被发现,灾情统计和发布的流程上还有何漏洞?如果不是因为一位退休干部的不懈调查和媒体的曝光,辽宁的灾情瞒报可能会继续石沉大海。在瞒报事件中,无论是审计调查还是其他,一个个关口都付之阙如,任由虚假灾情顺利通关。而比瞒报更让人担忧的,是瞒报之后当地未加核查便在官方宣传甚至政府工作报告中宣扬“抗洪抢险的胜利”,陶醉于“无伤亡的奇迹”,丧失了自我纠偏能力。破解这样的怪象,制度需要更加完善,监督需要更多发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更加深入地推进。

    我们还需要追问,自然灾害中死亡人数不是敏感话题,基层政府选择瞒报是基于怎样的错误心态和官场文化?一些干部持有这样的错误观念:死亡人数少就等于抢险及时、救灾得力,相反就是工作不力、责任缺位。这样的错误认识,自欺欺人且害人害己。辽宁还曾被曝光经济数据造假,瞒报与虚报之间,折射出当地一些党员干部中错误的责任观、政绩观。只有接轨法治理念、善治理念,刷新官本位的政治文化,才能减少瞒报、虚报带来的公信力损耗。

    真相不可能消失,社会良心不可能泯灭,瞒报灾情就是开社会进步的倒车。深入反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地方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我们才能在自然灾害面前筑起坚强的铜墙铁壁。

版权所有: 中共张家口市纪委 张家口市监察委员会 E-mail: zjksjwxcb@163.com
冀ICP备13019057号-2 Tel: 0313-8081621 411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