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突出“清”理 严抓“问”责
来源:张家口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4-22 10:48:09  点击数:

  怀安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清”字,严抓“问”字,共清理出案件19起,问题线索26条,公务用车90辆,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明确任务,认真落实。在省、市“一问责八清理”基础上,通过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在“八清理”中增加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乡村干部私签合同协议等内容;并先后召开了两次调度会,认真听取了各牵头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提出细化要求;将所有责任单位的举报电话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清理方案在政府网站公开,并要求各单位每周四上报行动台帐和问题清单。

  集中清理,如实上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重点锁定问题清理和查处问责工作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每周四上报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类汇总。截止目前,共清理出“一问责”范畴的案件19起,涉及3个乡镇10个村的16名村干部;清理出“八清理”范畴的问题线索4条,其中涉及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2人,农村五保的32人;对全县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了清理,对清理出的90辆公务用车、25辆拟报废车辆进行了封存。

  强化督导,追究责任。全县成立三个督导组,坚持“工作与监督”并重的原则,由督导组长带队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开展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虚以应付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专项行动以来,梳理出“一问责八清理”问题线索22条,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其中兼职取酬7人,经费使用不规范11人,乱收费1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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