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兴在得人,政弊在失人,官吏道德修养的高低、个人素质的好坏是政治是否清明、吏治是否清廉的关键。所以先秦时期对官吏的选拔、考核和任用十分重视,目的是选拔有“德行”的人担任国家各级官吏,以保证吏治廉洁高效和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也由此形成了一系列以德才选人任官的制度和官吏管理制度。夏商时期,实行三宅三俊法选任官吏。周公执政期间,特别强调夏、商两代任人以贤的历史经验。及至成汤登上了王位,从政务、理民、执法三方面选拔人才,结果证明那些获得信用的贤人,的确有德才而不徒具虚名。夏、商时期把政务好坏、治国理民方式和执法是